• 股市骗子常用花招

      花招一:非法网络投资咨询

      花招二:进行虚假宣传造势

      花招三:拉大旗做虎皮行骗

      花招四:约定盈利分成方式

      花招五:炒股软件后期服务

      花招六:隐身操作影子账户


      记者近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自中国证监会去年11底成立稽查总队以来,已完成一批重大案件的调查。今年已正式立案93起,截至9月底完成案件调查66起。

      “仅今年11月,证监会就已公布多起大案调查结果,这些大案的作案手法是发人深省的。证监会在处罚的时效性及力度上已经大大提高了。从长远讲,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投资者也要多了解骗子的花招,提高防范意识,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咨询机关操纵股票被开天价罚单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21日披露,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汪建中,因操纵市场近日被处没收违法所得近1.25亿,并被处1.25亿元罚款。这是证监会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证监会对其采取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措施,并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1月至5月期间,作为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汪建中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交易55次。买卖了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证监会于2008年5月对汪建中及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涉嫌操纵市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掌握其违法行为的各种证据,在作出上述行政处罚措施后,该案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出生于1968年的汪建中,早年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工作,后就职于北京中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01年与他人合伙成立北京首放有限责任公司,汪持有股份80%并任董事长。在2003年最后几个月几乎每个周一上午股市开盘,北京首放于上周五推荐的股票总是“黑马”。近几个月来,市场行情虽然不好,但北京首放推荐的股票仍几乎周周有“黑马”,此事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经过立案调查,才发现其存在严重操纵市场行为。

      证监会21日披露的另一起案件是武汉新兰德市场操纵案。经查其作案方法是,作为全国知名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武汉新兰德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汉东,代表公司向陈杰提供股票买入建议,待陈杰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买入后,由朱汉东署名,以新兰德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和报纸等公众传媒公开推荐相关股票。陈杰则利用公开推荐造成的市场影响,在推荐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卖出股票牟利。

      2007年1月1日至4月26日之间,通过上述建议、买入、推荐、卖出的方式,武汉新兰德交易操作了37次,非法获利735万元。证监会依法决定没收武汉新兰德违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735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汉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其实施证券市场禁入5年措施。同时依法冻结了陈杰所控制的账户内的股票。

      “带头大哥777”重现江湖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披露,“龙腾黑马预告网”和“金股之王”两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在已追究其行政责任之后,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经证监会调查,“龙腾黑马预告网”涉案人赵东荣,为龙腾黑马预告网的实际控制人。2001年11月到2008年7月间,赵东荣在未取得证券业务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利用龙腾黑马预告网、《大众证券报》、《江南时报》进行广告宣传,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荐股服务,要求投资者盈利后将盈利的10%至20%作为提成款,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通过这种模式,赵东荣向北京、上海、江苏等30个省区市约200多位投资者提供非法投资咨询服务,累计违法所得人民币718万元。

      “带头大哥777非法从事证券咨询活动,曾受到法律严惩,他利用的是网上QQ群,而赵东荣不仅利用互联网,还利用平面媒体,公然违反证券法的规定,从事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上述负责人表示,赵东荣的行为同时构成了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除此之外,成立于2006年5月的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原本为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与购销等,不具备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咨询业务。但自2007年9月以来,该公司以“金股之王”名义与全国14家电视台和5家网络媒体签订协议进行广告宣传。通过免费诊断个股,吸引投资者拨打金股之王免费电话或者在其网站上宣传可以提供荐股的短信服务等方式,在全国各地非法招揽客户共计千余人,非法所得达1000多万元。

      投资者识别骗术有技巧

      证监会最近查处的几起案件,均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有关。为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虽然市场操纵手法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投资者仍应关注经常出现“黑马”的咨询机构,在行情好与不好时都能准确找到“黑马”的机构,就要多留心眼。

      而对于从事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所谓咨询机构,则要注意骗子经常玩的一些花招,主要表现为:

      其一,不法分子实施非法网络投资咨询的常用三种方式:一是设立独立的网站或租用网络空间,以主流网站的链接广告方式吸引浏览者点击进入;二是通过网络论坛、博客、股吧发帖;三是通过QQ群或MSN群进行非法咨询。

      其二,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平台,进行虚假的宣传造势,以“涨停板”、“龙头黑马”、“暴涨牛股”等字眼,诱骗受害人上当。

      其三,“拉大旗做虎皮”行骗。不法分子多打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股票证券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站”等旗号,用与证券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相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以掌握内幕信息为噱头,骗取所谓“入会费”、“黑马推荐费”等,金额从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其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先赚钱的心理,以约定盈利分成的方式操作。不法分子利用这种看似诱人的形式,更加容易欺骗投资者接受非法投资咨询,而投资者购买股票遭受损失后,自身利益难以保障。

      其五,部分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咨询服务,转而以销售炒股软件的名义,将非法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或后期服务,把高额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其六,不法分子一般利用网络进行宣传,通过“虚拟电话”号码与受害人联系,利用虚假身份、虚假机构、虚假地址等,开设“影子账户”,通过ATM机异地取款等方式“隐身操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监管部门查处,增大受害者维权的难度。

      记者采访证券业协会时,相关负责人称合法的证券咨询机构一般都是证券业协会的会员,在协会的网站上皆能查到,其中取得证书的咨询师,协会网站上也能查到。如果投资者在协会网站上查不到相关的机构和咨询师,就要注意自己是不是受骗了。(记者 周芬棉)

     

    (责任编辑:方华明)

    原文链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8393481.html 

  • [转载者说]....不要相信所谓的内幕消息,更不要轻易给专家汇款。

    【新民网讯】虚构股市内幕消息,骗取股民“盈利分成费”、“会员费”。11月17日,新民网从上海南汇区法院了解到,史心亮等10名被告人被以诈骗罪分别判处5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人民币6.5万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8月初,现年32岁的安徽来沪人员史心亮,为向股民实施诈骗,先后租赁上海市东海农场的两处房屋并申请安装了因特网接口、纠集作案同伙分工、配合,购买了电脑、电话等作案工具,招募10余名人员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虚构内幕消息、谎称高额回报、亏损赔偿,骗取股民的“盈利分成费”、“会员费”。至2007年12月间,共诈骗山东、河北、江苏等地14名股民的钱款共计12.36万元。

      2007年12月20日,史心亮等10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先后缉拿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心亮等10名来沪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依法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情节和诈骗数额,对史心亮等三人分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余7人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讯员 富心振)

    新民网独家报道 转载请注明出处

    原文链接:http://sh.xinmin.cn/shehui/2008/11/17/1435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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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女士向记者出示交“指导费”的近7万元汇款单据。本报见习记者 赵端 摄 

    武汉一高校退休教授方女士(化名)热衷炒股,因最近股市低迷,便寄希望于炒股老师的“指导”,先后4次共交纳6.8万元“指导费”。原本每天联系的“老师”拒绝再接电话。“他们给我撒饵,利用我亏钱后想翻本的心理圈钱。”回想两个月来的经历,方教授非常懊悔。

      【当事人讲述】

      老股民看电视生取经念头

      今年60岁的方教授是武汉一高校的退休教师。自1995年进入股市以来,她一直只炒短线,凭借这种炒股方式,她一直赚多亏少。

      近来股市持续下跌让方教授心里没底。“8月底,我在电视上看到广州金胜投资顾问公司的广告,心生了取经的念头。”方教授说,一名王姓“老师”向其表示,只要交纳会员费,保证炒股资金可翻番。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方教授于9月3日向该公司汇去6800元指导费,当天按照老师指导购进了1000股股票,可没几天就跌了,“我当时就怀疑他们在瞎指挥。”

      先后被圈6.8万“指导费”

      “这期间,王老师每天开盘前都打来电话,称若想大赚,可再交2万元。”9月11日,她汇去2万元后,按“提示”购进的1万股“内幕股票”却急剧下跌30%,一下就赔了6000元。

      9月17日和10月23日,方教授又汇去指导费2.12万和2万元。

      记者在方教授的手机上看到对方公司一名“刘经理”发来的短信:“保证如果再交两万,跟王老师做股票赚不了钱或是不负责任,我会开除他,一定让你赚到满意为止。”

      谈及最后一笔汇款,方老师称:“当时想着就差最后2万了,不能放弃。”钱汇出后,“王老师”和“刘经理”便再无音信。

      【记者打探】

      收益至少能达到30%?

      前日上午,记者拨通方教授所指的广告热线,谎称寻求炒股指导。

      一陈姓接线员告诉记者,只需交纳1万元,通过“政审”便可成为会员。“保证收益至少有30%,收益低于30%的,我们从来不向会员推荐。”

      记者当即提出质疑,股市低迷时期如何能保证收益,对方回答:“公司有专家对推荐的股票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公司还有360亿资金在股市,可打压或抬高股价。”

      他还告诉记者:“目前已在湖北发展23400名会员,6名专业老师将于交易日开盘前打电话对他们进行指导。”6名老师如何指导2万多人?他又回答:“我们有3600名员工。”

      指导老师到底是谁?

      记者称考虑后再决定,随后又致电方教授所指的“刘经理”。当记者表明身份并询问方教授一事时,对方否认自己姓刘。记者念出其发给方教授的短信时,他又称该手机为公用电话,不知短信是何人所发。

      截至昨晚,该公司的业务员又4次打来电话,邀请记者成为会员。记者询问“政审”程序,一业务员称“如果你不想用自己的,拿任何一个人的身份证都可以。”

      本报记者 蔡鹏飞

     

    原文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08-11-07/051016605559.shtml

  • 【转载者说】...南宁...非法融资传销的天堂。这个骗局上个月以为快乐誌上的女网友就亲身遭遇了。已经有新闻报道出现了,南宁的一个银行行长投案自首,这个金融骗局有地方势力参与,切不可轻易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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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0:34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来电:我父母可能被南宁一个传销组织骗了。他们都是大学教师,现在退休在家,家里还算有几个钱。前段时间,他们的一个好朋友说起这个组织,说能赚多少多少钱,怎么怎么好,一次性投资25万元,每个月回报10万元,前提是他们必须一直待在南宁。

      投资25万元,每个月就有10万元回报,这怎么可能!我问父母去南宁具体做什么?他们说这是保密的;25万投资到哪里也是保密的;哪里接头也是保密的,一定要这个好朋友介绍才能进去。

     

    这个好朋友是我父母的初中同学,这么多年关系一直很好。我和父亲谈了几次,我说,如果不是这个好朋友介绍,你还会相信有这种好事吗?父亲只说,你不懂,认识了解一个人是需要很多时间的。

      现在我父母什么都听不进去,已经买好这个月15日杭州飞南宁的机票了,准备从家里带个几十万元过去投资赚钱了!我是实在没办法了!

      这位先生说,他父母肯定不会和记者见面,当面劝是没有可能了。那只好在这里给伯父写一封信了。

      尊敬的伯父:

      您好!

      知道您手里有两张飞南宁的机票,理当为您的出行祝福,但昨天从10:35开始,我都在做一件事情:求证我这份祝福实现的可能性。

      投资25万,月回报10万——您想,天下会有这样的好事吗?这比时下“本金难还,债主跑路”的民间借贷情形更让人怀疑。

      投资实体,还是金融投资?为什么本人必须一直待在南宁?这些疑问您都考虑过了吗?

      投资项目保密。这句话,是传销、非法集资的传统套路。

      快报85100000接到有关传销、非法集资骗局的电话非常多,我找了一下,最近就有2条是和南宁有关的——

      10月30日,张先生说,他有两个退休朋友被骗到南宁做传销,都是熟人带的,还说是浙江某大学教授推荐的,向他们推荐园林、房子等等。张先生上公安部网站查了一下,上面早已有了这种骗局的预警信息,南宁警方已经抓了十多伙了,真正的把戏相当于非法集资,也有点传销的性质,上当对象大都是被洗了脑的退休老人。

      另一条是赵女士说的,是她今年8月30日的亲身经历——赵女士的一个好友让她去南宁投资一个项目,说是资本运作,每个人投7万,然后下面发展3个人就可以,也没有实际产品。

      “我去那边看过了,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说得很神,随随便便就能赚几百万;带我见了两个女老总,上海人,一个60多岁,说她一个月最少要拿20万,还说我只要能发展30个人,也能拿那么多。最终觉悟,这不是传销的套路嘛!”

      只有“好朋友”介绍才能加入——这也是传销的经典套路,就是要“杀熟”。

      尊敬的伯父,本报这几年揭露的传销骗局中,有父亲骗儿子的、哥哥骗妹妹的、舅舅骗外甥的、叔叔骗侄子的、同学骗同学的,不要太多了。今年5月28日第10版本报有则报道,崔先生70多岁的爸妈给他打电话,要他去石家庄“发大财”,他多方证实是传销后,却没法将父母劝回来,急得想去当卧底把父母救回来。

      我在百度里输入“南宁传销”这两个关键词语,找到123000篇相关信息。其中最为惹眼的是一条曝光《南宁传销团伙绝密手册》的消息,骗子在手册里是这样说的——

      做好市场规划,选对一个人(在校学生、教师是重点对象) ;

      布线原则是“先强后弱、先亲后疏、先近后远”;

      做好“五个一工程”:编好一个谎言,保持自信、高姿态;打好一个问候电话,朋友圈中只选一人,防止穿帮,老年人最好选夫妻俩;打好一个邀约电话,动真情,最好在电话里哭出来;打好一个刺激电话,比如,“你今天花多少钱啊,这点钱,来做半年之后,你回去肯定不是这样缩手缩脚了”;做好第一班工作,就是赴约考察时的细密接待与介绍拿钱“入股”工作。

      也许我是多虑了,但为了您儿子的执意挽留,也为了同学间多年的友谊,还是请三思而后行。此外,我坚信,投资25万每月就有10万的回报,这是不可能的。真有这样的好事,股神巴菲特何苦再去抄底呢? 

  • 南海网11月11日消息:花2万元租赁一个所谓的外汇交易平台,海南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提供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为名,诱骗受害人投资进行外汇交易,其实平台都在他们的控制之下,炒外汇的款项也没有汇到国外。涉嫌骗取客户人民币77.6万元、美元11070元,该公司股东及负责人被龙华区检察院批捕。大学生技术入股成立公司

      岳某是海南某大学的毕业生,熟练网络技术管理。他在一个产品会议上认识符某,后来两个人慢慢熟悉了。2007年2月,符某找到岳某共同策划筹建一家外汇保证金交易公司,注册成立公司的费用由符某负责,岳某负责公司成立后外汇交易网络技术方面的工作。经过商量后,由符某以“蔡海”的名字作为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岳某以技术入股作为另一股东,注册成立了海南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了解,海南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蔡海、岳某,分别出资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海,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中介服务等。公司的实际日常运转由符某岳某两人负责,岳负责公司的外汇交易网络技术管理工作。

      2万元租赁交易平台

      经公安机关查明,公司办公地址的租赁及办公设备的采购等均由符某出资,在硬件方面准备就绪后,符某提出公司要安装一个外汇保证金交易软件,公司直接收取客户的外汇投资款,而且不将客户的资金汇给境外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商,利用客户对市场不了解、对外汇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够,由符某和岳某在“交易平台”的后台操控,给客户提供交易账户和密码,通过软件交易平台收取客户的“佣金”,每一手交易的收取标准为50美元。

      符某和岳某两人沟通策划后,由岳某在网络上找到租赁外汇交易软件的渠道,符某、岳某向一名姓“范”男子租用了外汇交易软件,并向该软件的拥有者范姓男子按月交纳2万元的租金,由该范姓男子将该软件安装在中盈公司的电脑上,为掩人耳目,岳某还通过北京一公司租赁了“域名”,成立了中盈公司的网站,将“交易平台”挂在公司网站上,客户可直接下载使用。

      诱骗受害人投资外汇交易

      2007年3月至7月间,海南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其公司取得外汇保证金交易代理资格,可帮助客户将资金转账给国外的保证金交易商ODL的账户,由国外的交易商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账户和密码,客户可自己操盘或者委托公司经纪人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公司只收取交易佣金,并鼓吹投资外汇保证金能够很快赢取利润,引诱客户及公司经纪人进行投资。

      在此期间,受害人蒙某等十几人(部分是公司经纪人)到该公司投资,投资款以现金交给公司财务或存入“蔡海”账户,公司出具收款收据,据公司财务的陈述及岳某的供述,款项均由符某掌握,并未将资金汇给国外ODL账户。交款后,由公司提供所谓的“ODL”外汇交易《客户协议》并与投资者签订,在客户向公司提供个人资料后,由符某或岳某在“交易平台”进行后台操作,取得客户的账户和密码并提供给客户,谎称是由ODL提供的账户和密码,客户依个人账户和密码在其公司安装的外汇交易软件平台上交易。

      涉嫌诈骗80多万元

      在2007年7月底至8月初,公司无法正常发放工资,部分客户要求撤回投资,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出金,且符某一直未露面。2007年8月8日,在多次找寻符某未果,得知“ODL”交易平台也不是真实的外汇交易平台而且所投资的款项并没有汇到国外“ODL”账户后,客户及公司经纪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查明,海南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某、岳某以提供“ODL”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为名,利用签订合同的手段,诱骗受害人投资进行外汇交易,骗取客户资金人民币77.6万元、美元11070元。

      岳某最终承认:真正的“ODL”外汇交易平台是国外的一个外汇交易平台,他们是深圳总代理商授权的办事处,但海南中盈投资有限公司没有给客户在“ODL”外汇交易平台上进行外汇交易。

      纪燕玲 任奕洁 孟云龙 尹红丽

     

    原文链接: http://news.qq.com/a/20081112/000946.htm 

  • 【转载者说】高额回报的馅饼往往就是陷阱,骗子团伙注册公司以合法的身份出现敛财,请朋友们提高警惕,平时也和家人朋友多传递此类信息。金融投资请选择正规渠道,勿贪图蝇头小利,否则悔恨晚矣! 

    本报讯 (记者林静)昨日,本报接到报料:有超过500人,其中80%的人的年龄在50~80岁之间,他们因为高利息回报的吸引,都向广州市晔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投资,投资者投的金额少的有几千元,多的达上百万元。而就在前天,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宣布:公司面临困境。而公司其他负责人则关机,脱离岗位,工作人员全部不知去向。

     

    昨日,记者来到该公司的营业处。写字楼的保安人员告诉记者:11月11日,该公司法人代表突然向写字楼的物业和保卫处宣布公司面临困境,即将关闭。

     

    为什么这么多中老年人会向晔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而有的人甚至把全部的积蓄都投了进去?欧伯告诉记者:“当时,这个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说,向他们公司投资会有很高的回报,公司每个季度会向投资者回馈高额利息,我分两次投了六千元钱,投资几个月之后,我记得公司当时给了我540元的利息。”

     

    原文链接:http://finance.qq.com/a/20081113/001039.htm